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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1  点击量:4150次  分享至

江门市是广东省中南部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东邻中山、珠海,西连阳江,北接佛山、云浮,南濒南海,毗邻港澳。因位于西江与其支流蓬江的会合处,江南烟墩山和江北蓬莱山对峙如门,故名江门。江门市辖蓬江、江海、新会3个市辖区,代管台山、开平、恩平、鹤山4个县级市,面积9504平方公里(约占珠三角的1/4),常住人口451.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9.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4.2%。


江门市气候宜人,地处亚热带,雨量充沛,年均气温22.2-22.9摄氏度,无霜期在360天以上。全市海域面积2886平方公里,拥有岛屿561个,海岛面积249.9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0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43.7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25平方米。江门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之一,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至今仍保持Ⅱ至Ⅲ类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维持国家二级标准水平,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99%,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


江门市拥有十大城市名片: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范例奖、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亚太经合组织中国RISE计划试点城市、中国绿色经济十佳城市。


江门市经济飞速发展。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082.7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46237 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77.08 亿元,税收收入 381.14 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 169.15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1111.65 亿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赋予了江门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的定位,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家电(新型电子信息)迅速兴起。


江门市交通网络发达,已建成佛开、开阳、新台、江鹤、中江、江珠、江肇、西部沿海等8条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78公里,居广东地级市前列。广珠城际轨道建成通车,“和谐号”直达侨乡,江门融入大珠三角一小时经济圈。随着广中江高速公路、江罗高速公路、中开高速公路、新台高速公路南延线、江顺大桥、广佛江珠城轨、江恩城轨(含台山支线)、广珠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以及深中通道、港珠澳大桥通车后,江门作为珠三角通往粤西陆路交通枢纽的地位将更为突显。江门水路至香港95海里,至澳门53海里。拥有国家一类货运口岸新会港和台山广海港,银洲湖水域可通航万吨巨轮。广海湾及川岛地区具备建设30万吨深水港的优越条件。


江门有“中国第一侨乡”美誉。祖籍“五邑”(江门地区的俗称,即五个县级市——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近400万,分布在全世界五大洲10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五邑籍华侨、华人分布在亚洲地区的约占20%,美洲地区的约占70%。华侨爱国爱乡,通过捐助公益、投资兴业等方式帮助家乡发展,到目前为止已为家乡捐资捐物达64.5亿港元,回乡投资达189.5亿美元。独特的华侨历史,形成了绚丽的侨乡文化。从建筑、饮食、服饰、风俗习惯,随处可见中西交融的痕迹。江门市还先后与美国河滨市、美莎市、密尔布瑞市、澳大利亚阿拉腊市等4个海外城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发展友好交流对象城市有10多个,遍布7个国家和地区。


根据广东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赴省内外高等院校现场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4〕365号)精神,现于2016年3月份组织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广州站)》、附件2《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南京站)》。


二、应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应届毕业生”指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2015年及之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7年及之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岗位要求的且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2年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资料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结束时间详见附件1、2),应聘者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压缩包发送至各用人单位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2),也可于各单位指定的现场招聘时间内办理,携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样式可从本公告网页下载,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内地居民身份证,如应聘者为社会人员的,还须提供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3、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二)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应聘者,用人单位将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资格初审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的现场招聘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领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在用人单位举办现场招聘期间办理现场报名的,用人单位现场反馈资格审核意见,并当场发给准考证,应聘者可当场参加面试(现场招聘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2)。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主要形式为“胜任力测评+面试”。部分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加考复试。


(一)胜任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测评结果仅作为面试评委组评分参考要素,不计入考试综合分。


(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从业气质等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面试得分由高到低及招聘人数确定拟聘对象。加考专业技能复试的单位,按同岗位面试得分由高到低及入围复试人数比例确定复试人选。


(三)复试。复试形式、内容见附件1、2,具体实施细则由复试单位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指导下另行制定。


五、确定就业意向


用人单位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录取对象(加考复试的岗位,以面试、复试的综合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录取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招聘岗位无人选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申请在本次招聘中考题类型相同、成绩合格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应聘者中进行调剂聘用。不愿接受调剂的应聘者可放弃。


六、公示、试用及聘用


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者,名单将由招聘单位所属人社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属人社部门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将进入递补或调剂聘用程序。


七、咨询


关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由用人单位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2。


附件:1.《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广州站)》


2.《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南京站)》


3.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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